Friday, July 01, 2011

亂打主意:給愛一個家

2011年過了一半,好野!!!

今天一定有很多人有很多意見。如我,一直都在想很多不同的問題。像這一句:

給女孩一個家,就是嫁。



對啊對啊,身邊很多港女也說。

於是,男人要結婚、要有家室,要宜室宜居有辦法。

早陣子做了一本書,叫《八十後的生存與生活》,談的是中國和香港的「八零後」,即是1980年後出生,在內地計劃生育運動(對,內地說他們是沒有一孩「政策」的,那是一個很成功的運動)後出生的一代,集體奔三了,他們要面對甚麼問題呢?

成家。

兩人都是獨生子女,如果父母的父母健在,爺爺奶奶加起六個人面對這孩子三十歲,吊兒郎當。要不就是一天到晚電視報紙雜誌跟你說女人二十八、 九歲仍未出嫁就叫「剩女」,過了三十的,就被稱作「齊天大剩」。你要如何面對這批老人的期望?

安居。

有個自己住的地方,他們才會覺得這個地方是自己的家。內地和香港的孩子們,都面對同樣的問題吧?不少學生跟我說他們在學時期已要有「買房」的「打算」,要開始和同學研究「理財」的準備。甚至要盡快學會錢搵錢,向銀行貸款炒股,用大學的助學金買高風險窩輪。男學生B說:「反正讀好書做份工都不會夠買樓,倒不如早點博一鋪。年輕的時候傾家蕩產,翻身也快一點。」忠忠直直,終須乞食。內地的小孩,都是跟女朋友交往幾年,感情好,但女友「說明了」要有房子才嫁。家裏都已經很幫忙,給他們二十萬做首期。但付了首期還要供二、 三十年。買房成了兩人吵架導火線,房子=婚姻。

知道這些不方便的真相,會令我們活得更好嗎?不一定。因為我們活於一個時代,一個畸型、卻又充滿哭笑不得的驚喜時代。但我深信,讀書,是為了把自己從無知解放出來。事實如此,你不接受,他也不會因為「我接受唔到囉」而改變的。

買一層房子要二十年,其實合理嗎?面對所有「不合理」的事情,我們也應該……說出來的。今天下午,維園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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